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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法院持续推进

“秋季雷霆”专项执行行动

本报记者 沈茜 通讯员 苏清丽 苏雄彪 尤燕玲

近日,晋江法院围绕省高院“强治理、优服务、重监督、提质效”执行工作重点,再组织、再动员,能动执行、精准发力,继“秋季雷霆”首日集中行动后,再次开展涉民生、涉营商环境、涉金融借款类强制执行专项行动,进一步营造执行声势,形成强大震慑力。

合同解除不腾退

法院出击显成效

晋江某华侨联合会与方某、吴某治合同纠纷一案,经晋江法院一、二审作出生效判决。因方某、吴某治拒不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被执行人方某腾空、交付所承包的医院及支付拖欠的承包款、资金占用利息及场地占用费合计103余万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执行团队前往执行地进行勘查,发现医院已停止运营,但仍存放有大量医用设备、器械、药品。为确保腾房行动顺利进行,承办法官提前与相关部门沟通,制定了详细周全的腾房预案。

腾空行动开始。按照执行预案,现场警戒小组人员拉起警戒线,强制腾空实施组人员指挥搬家公司将被执行人方某、吴某治在医院场所内的办公用品搬到指定场所,公证员对腾空房屋内物品逐件进行清点、登记、拍照并予以公证,腾空过程同步录音录像,同时邀请晋江市人大代表现场监督执行全过程,辖区派出所派员协助维持现场秩序。

经过4个多小时的奋战,终于腾空案涉医院内的物品,将房屋移交申请执行人管理,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依法拘留“老赖”

强制执行显威慑

熊某发与王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经调解,王某应支付熊某发工程款5.2万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晋江法院依法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材料,王某拒不提供财产信息,线上查控系统查询王某名下也无财产可供执行。

执行中,法院多次传唤被执行人,王某均拒不到庭。本次集中行动中,申请执行人提供线索,被执行人在参加另案庭审,法院接到线索,在庭审结束后将被执行人拘传。最终,经协商,被执行人当场支付2万元,余款分期履行。被执行人的家属出具《担保书》,承诺为被执行人提供担保,本次执行程序终结。

下一步,晋江法院将继续常态化集中执行,重拳打击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让被执行人意识到“不能赖、赖不掉”,取得“执结一批案、震慑一大片”的执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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