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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户后原业主还欠物业费

房子卖了 遗留物业费该由谁交?

买完房,物业却通知,原业主还欠了2000多元物业费。找到原业主,可对方却说,房子已经卖了,这笔费用不该他出……最近,市民黄先生碰到这样一件烦心事。

律师表示,按照民法典相关规定,新业主购房后与物业公司建立新的物业服务合同关系,只对入住后的物业费承担缴纳的义务。未结清的物业费应由原业主承担。

在此,律师提醒,市民在购买二手房时,除了确保房屋质量外,一定要先查清原业主是否拖欠费用,以免交易后给自己带来不便。

案例

2020年8月,市民黄先生买了一套100多平方米的商品房。可由于遗留物业费的问题,他和原来的业主产生了矛盾。

“当初,这套房子我买了150多万元。”黄先生介绍,双方办好过户手续。等我住进去之后,却收到物业的催缴通知书。原来,之前的业主欠了2000多元的物业费。

“因为着急住,我没办理物业交接手续就搬进去了。”黄先生说,接到物业的通知,他和原来的业主协商,但对方称,房子已经卖了,这块费用他不承担。

对此,黄先生找来之前介绍的中介,并且和原来的业主协商,但最终并没有协商下来。

黄先生说,他已咨询了律师。如果没办法解决,准备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过户前的物业费应由原业主承担

说法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须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福建一脉律师事务所律师李耿佳介绍,一旦房屋过户之后,物业费应由新业主承担。如果房屋出售之前还有未结清的物业费、水电费、燃气费,那么未结清的物业费应由原业主承担,由于原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服务合同并没有涉及后来的买房人,所以新业主没有义务支付该部分物业费。

“简单来说,房子的转移并不意味着债务的转移,新业主购房后与物业公司建立新的物业服务合同关系,只对入住后的物业费承担缴纳的义务。”李耿佳介绍,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买卖双方通常会忽略物业费、水电费的结算。为了避免这类纠纷的发生,建议市民在购买二手房时,除了确保房屋质量外,一定要先查清原业主是否拖欠物业及相关费用,以免交易后给自己带来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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