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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扩岗补助延至年底 按每人1500元标准发放

本报讯 (记者 李玲玲) 近日,福建省发布《关于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以发放补助的形式鼓励企业积极吸纳大学生等青年就业。

根据通知,对招用2023届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于就业中心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同时为其缴纳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个月以上(含1个月)的企业,按每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执行期为2023年6月25日至2023年12月31日。

补助方式以“免申即享”为主,窗口申领办理为辅。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主动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同时,要求各地经办机构开设服务窗口,便于企业自行申请。经办机构须在收到企业申请后20日内办结。

晋江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提醒,一名参保人员的就业参保信息和身份只能由一户企业用于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不得重复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得重复享受。根据人社部有关要求,劳务派遣单位暂不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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