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磁灶镇综合执法队 开展燃气安全检查

本报讯 (记者 朱艳) 近日,晋江磁灶镇综合执法队对辖区天然气工业用户、餐饮燃气用户和小区用户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检查。

检查中,工作人员发现新业城市广场一期1栋A单元燃气支管道被部分住户浇筑和包裹,该管道涉及业主约25户。晋江新奥燃气公司人员现场核查后认为,该行为存在比较严重的安全隐患。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和《泉州市燃气管道设施保护办法》第六条相关规定,晋江新奥燃气公司对相关涉及的燃气管道暂时停止供气。磁灶镇立即跟进进行研究部署,细化燃气整治工作方案,制定相关安全处置方案,经新奥燃气公司验收安全后即恢复正常供气。

根据晋江市城市管理局等九部门于6月29日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燃气安全管理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第十五条规定,侵占、毁损、擅自拆除、移动燃气设施(含燃气管道设施)或者擅自改动市政燃气设施的行为,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对单位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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