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玲玲) 今年第5号台风“杜苏芮”给晋江带来严重灾害。昨日,晋江正式出台《晋江市关于支持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的十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进一步加快恢复受灾地区生产生活秩序,扎实有效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在支持灾后重建方面,措施明确支持符合条件的受损工业厂房、民房、农业设施管理房开展修补,并简化审批流程,由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直接审核同意,加快建构筑物修补。同时,措施要求各保险机构“应赔尽赔、能赔快赔”,对农房、综治等民生类险种先赔钱后补材料,对车险先赔钱后修车,对企财险快查勘、速定损、预赔付,1个月内先行按核实的损失额赔付80%的资金,用于受灾企业急需。此外,对受灾造成的住宅小区共用部位、公共设备、玻璃幕墙、公用绿地等设施损坏,维修、修复事项按照紧急情况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并免收维修方案、资金预算方案、真实性承诺书、服务合同和申请主体资格材料,当天报送当天审批。
措施提出,支持受灾农业企业重建。对因灾损毁的蔬菜育苗床,按损毁面积给予每平方米20元的补助,每家企业(场户)最高补助5万元。对因灾绝收的水稻,在泉州市补助标准上叠加补助200元/亩。对持有动物防疫合格证的养殖场、保种场、屠宰场和水产品工厂化养殖大棚,因灾受损需要修复或重建的,分别给予每平方米20元的修复补助、50元的重建补助,每家企业(场户)最高补助标准分别为5万元、10万元。对在晋江市水域滩涂规划养殖区内,灾后利用塑胶设施原料升级改造为塑胶浮球、塑胶养殖渔排或深水大网箱进行修复的,在上级补助的基础上每粒浮球增加2元奖励。
值得一提的是,措施还明确支持受灾群众解决住房问题。对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和其他困难群众因受灾导致房屋倒损无法居住的,给予5个月的临时租房救助(每个月不超过1500元)。对困难群众经灾后各类救助后,倒损房屋恢复重建仍存在困难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给予最高2万元的临时救助,低保边缘家庭给予最高1.5万元的临时救助。(下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