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蔡明宣) 昨日,记者从晋江市商务局获悉,福建省新一轮广交会品牌展位评审工作已启动。符合《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展品牌展位数量安排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所规定的广交会品牌展位使用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申报时间截至5月25日。
需要注意的是,如申请企业出现《实施细则》中列明禁止申请或使用品牌展位的情形,将取消申请资格。新能源、宠物用品展区,以及第133届新设的工业自动化及智能制造、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孕婴童用品展区首次设立品牌展位,相关企业可按需申报。
此外,申请企业须按照《实施细则》要求,对照品牌展位企业申报材料样本及注意事项,于5月25日前通过广交会参展易捷通系统提交申请(申报路径:展位申请—我的展位申请—品牌展位评审)。申请企业应先通过系统在线提交申请,并将纸质申报表连同相关书面材料寄送至福建省交易团(福建省福州市铜盘路118号)。若仅在网上提交申请而没有按照要求提供完整书面材料的,视为无效申请。
值得关注的是,同一展区品牌展位的申请数量,原则上不少于4个;车辆、化工产品(单个展位面积调整为9平方米)、工程机械、农业机械、食品、医药保健品及医疗器械展区的申请数量,原则上不少于2个。品牌展位不允许联营,且必须绿色特装布展。
晋江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提醒,请申报企业严格按照评审标准,提交相关申报材料。其中,所有申报材料上的企业名称应与申请企业或所涉母子关系企业名称完全一致,有效期须能覆盖品牌展位企业申请截止日期所涉内容,产品及标准均应与企业申请的展区行业相关,所涉产品应在所申请展区规定的参展商品目录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