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b版:要闻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延至明年底

本报讯 (记者 李玲玲) 昨日,记者从晋江市人社局获悉,5月1日起,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底。

此外,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有关实施条件,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底。

版权所有 ©2020 福建日报 fjdaily.com 闽ICP备15008128号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