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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全省唯一

晋江获批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

晋江太平洋港口正在装卸集装箱。本报记者 董严军 摄

本报讯 (记者 蔡明宣) 3日,中国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外汇局、药监局联合印发通知,决定在全国增设29个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晋江位列其中,系全省唯一。

据了解,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是国家发挥政策优势,鼓励创新监管制度、服务功能和交易模式等,创建的具有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的进口贸易集散地和创新平台。此次获批增设的29个示范区,主要有两大功能定位,一是“贸易促进”,即促进口、促产业、促消费;二是“贸易创新”,即政策创新、服务创新、模式创新。

近年来,晋江扎实推进国际化战略,构建市场采购、综合保税、国际陆港、国际机场、围头港等开放平台,形成海陆空港立体格局。对外贸易规模常年位列福建省县级市首位,2021年实现进出口总值1009.02亿元(人民币,下同)、比增59.3%,其中进口额118.8亿元、比增4.8%,进口来源涉及103个国家和地区;国际及港澳快递年业务量突破1000万件,跨境电商企业数量超 1000家,呈现强劲发展势头。

“当初很多人选择来晋江从事跨境贸易生意,就是看好晋江的产业优势与贸易便利化,现在有了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这块金字招牌,相信协会会员企业将会充分利用示范区的利好政策。”晋江市网商会会长、晋江跨境电商协会会长斛辉告诉记者。

晋江获批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有利于进一步促进进口商品流通,激发进口潜力;促进进口与产业深度融合,加快发展现代产业体系;加速贸易及产业集聚,深化对外合作,以点带面、辐射周边,推动进口贸易创新发展。

晋江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晋江将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以发展进口贸易为抓手,引进国际资本、原辅材料、技术设备、国际品牌和管理经验,带动产业集聚化、高端化、智能化、国际化、融合化,积极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县域进口贸易创新实体经济发展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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