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朱艳) 近日,晋江市城管局会同晋江市住建局、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对城区在建项目中存在施工扰民现象的建筑单位进行约谈。
会议要求,各单位要提高重视,提高防噪降噪工作标准,杜绝违规施工行为;要主动防范,尽量选用低噪声或具有消声降噪设备的施工机械,同时加强对施工现场环境噪声的监测;要提前报备,合理安排工期,事先做好公示,并主动做好周围群众的说明、解释工作,并报晋江市住建局审批备案后方可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