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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为养老服务设施 发放运营补贴360万元

本报讯 (记者 许洋洋 通讯员 谢燕鸿) 昨日,记者从晋江市民政局了解到,晋江为全市养老服务设施发放运营补贴360万元,进一步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

据悉,此次运营补贴是以养老服务设施的星级评定结果作为依据。其中,三星级养老服务设施每年补贴2万元,四星级养老服务设施每年补贴3万元,五星级养老服务设施每年补贴5万元;正常开放运营、未达三星级的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每年补贴2万元,正常开放运营、未达三星级的农村幸福院每年补贴5000元。

值得一提的是,养老服务设施星级评定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其中,养老机构星级评定结果有效期为3年,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星级评定结果有效期为4年,农村幸福院星级评定结果有效期为5年。

“目前,晋江全市养老机构五星级有2所、四星级有2所;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五星级有1所、四星级有5所、三星级有3所;农村幸福院五星级有13所、四星级有11所、三星级有43所。按照标准,晋江需为上述星级养老服务设施发放运营补贴226万元。此外,针对其余正常开放运营的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我们也按照标准发放运营补贴共计134万元。”晋江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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