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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超期未年报 晋江开出首张罚单

本报讯 (记者 王诗伟 通讯员 柯亮亮) 日前,晋江陈埭市场监督管理所对辖区一家未按时报送年度报告的企业开出罚单。据悉,这也是《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施行以来,晋江市开出的首张罚单。

近日,陈埭市场监管所在为辖区某网络科技公司办理移出异常名录时查实,该公司在今年6月30日前,未按时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根据今年3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市场主体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但该网络科技公司并未按时进行报送。

根据相关规定,陈埭市场监管所依法对该公司处以1000元罚款,予以警示。这也是新规落地后,晋江市开出的首张罚单。

“该新规的实施是不断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的有效举措,有助于提升监管效能,营造诚信守法经营和良好的营商环境。”陈埭市场监管所有关负责人也提醒辖区广大市场主体,年报需趁早,避免造成不良影响。

据了解,陈埭镇市场主体达4.5万户,其中企业数量达到1.4万户。面对超大规模的市场和市场主体,为提高广大市场主体年报参与度,陈埭市场监管所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在年报报送期间开展现场指导服务、宣传手册发放、短信电话提醒、商超滚动宣传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措施,发出年报短信提醒高达7.7万多条,全力引导市场主体自主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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