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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槛提高 明确涨跌幅限制

可转债交易规则迎来这些变化

近年来,由于可转债交易实行“T+0”的交易方式,即当天买入的可转债在当天可以卖出,且没有涨跌幅限制等特点,深受短线交易投资者欢迎,晋江不少投资者亦十分关注。近日,随着可转债交易新规的出台,可转债市场过度投机炒作的现象有所遏制。对于咱厝投资者来说,带来了哪些变化呢?

参与门槛有所提高

近日,上交所和深交所同时发出《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适当性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简称《适当性通知》)和《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简称《交易细则》),自2022年6月18日起实施。

《适当性通知》显示,个人投资者参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申购、交易,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是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不包括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二是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以上。

《适当性通知》施行前,已开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交易权限,且未销户的个人投资者,不适用前款规定。这也意味着,对已经开通可转债权限的老账户没有影响,只针对新规实行后新开通账户。

业内人士介绍,在个人投资者参与可转债交易之前,深交所、上交所要求,普通投资者参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申购、交易的,应当以纸面或者电子方式签署《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风险揭示书》。“申购几乎零门槛,因此每个交易日,我都会进行可转债申购。”本地投资者李先生说,“可转债破发概率很低,因此一旦中签,一般都有几百元的收益。”此次新规的发布,意味着并非所有人都能进行可转债申购,新开通账户需要满足相关条件才可进行申购。

交易细则亦发生改变

在交易细则方面同样发生了改变。其一是明确涨跌幅限制,可转债上市首日采取57.3%和-43.3%的涨跌幅机制,次日起引入20%的涨跌幅限制。其二是明确异常波动的标准,结合涨跌幅调整,增设了可转债价格异常波动和严重异常波动标准,明确了异常波动、严重异常波动情况下上市公司的核查及信息披露义务。此外,在可转债最后交易日的证券简称前增加“Z”标识,向投资者充分提示风险,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对于此次交易规则的改变,业内人士表示,可转债此前由于没有涨跌幅限制,过度投机炒作的现象屡屡发生,对普通投资者来说交易风险大大增加。投资者应当充分知悉和了解可转债相关风险事项,结合自身风险认知程度和承受能力,审慎判断是否参与相关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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