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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职工法律服务基地 调处劳务纠纷307起

本报讯 (记者 许春) 近日,晋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下基层调解了两起园区企业职工维权案,有效维护了企业主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这也是晋江经济开发区职工法律服务一体化基地就近、“一站式”服务企业、服务职工的生动缩影。

“大家以和为贵,案件有没有调解的可能?”当日,在开发区职工法律服务一体化基地劳动仲裁庭上,申请审理的两起案件均为工伤待遇争议案件。作为仲裁员,晋江市人社局调解仲裁管理科科长陈雄伟,首先引导双方当事人及代理律师通过调解的方式化解矛盾。

在第一起案件中,某食品企业原职工祝某,于2020年在公司车间作业时不慎被机台伤及。直到今年6月,祝某与企业负责人林某,在该起工伤事故涉及的工资结算、护理费、补助费等方面仍存在争议。于是,祝某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经过对双方争议的条款进行逐条逐项调解,在兼顾双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仲裁员劝说双方各让一步,最终促成涉事双方当庭达成调解。林某当场向祝某一次性转账支付双方达成的一致调解金额。

在第二起案件中,工人因工伤受伤比较严重,经鉴定为伤残八级。经过仲裁员的耐心劝说,最终,双方当庭达成满意的调解意见。

“仲裁庭就在园区里,对大家来说很方便。在仲裁员的主持下,现场氛围比较友好,双方都有诚意进行调解,有利于达成一致的调解结果。”某涉事企业代理律师李洪斌说。

陈雄伟介绍,该劳动仲裁庭也是晋江市人社局下沉一线、服务来晋务工人员的一项重要举措,能及时化解用工矛盾纠纷,减少企业、职工维权成本,有力维护劳动者和企业合法权益。

除了劳动仲裁庭,开发区职工法律服务一体化基地还设有职工服务窗口、调解工作室、法律援助室、劳动法庭、检察联络点、营商环境监测点等,为职工提供咨询、援助、调解、仲裁、诉讼、执行、检察、监察等“一条龙”服务。

开发区职工法律服务一体化基地相关负责人、开发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陈旭鸣介绍,开发区职工法律服务一体化基地由晋江市总工会、开发区党工委联合晋江市人民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公安局、人社局等多部门共同创建。该基地自2021年9月试运行以来,积极打造“园区枫桥”工作模式,已接访调处劳动纠纷307起,涉及职工1084人次,涉及金额1408.18万元,处理工伤认定申请96人,切实做好“一站式”职工维权服务,基本实现了小事不出企业、大事不出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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