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b版:要闻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聚焦大学生来(留)晋创业就业

晋江推出 20条政策措施

本报讯 (记者 李玲玲) 昨日,记者从晋江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了解到,晋江市出台了《关于集聚高校毕业生来(留)晋创业就业的若干措施》,聚焦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的全链条需求,提出六大方面、20条政策措施,涉及就业岗位、吸纳就业补贴、一次性生活补贴、社保补助、创业支持、引(留)才奖励等,力争实现“每年新增引进高校毕业生5000名”目标。

有关生活补助和社保缴纳方面,全日制本科学历应届高校毕业生、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班应届毕业生,在晋江市民营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稳定就业或自主创业,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3个月以上并落户晋江的,按每人1万元标准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其中,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及三大世界大学排名机构发布的最新排名同时排在前300名的大学本科应届高校毕业生,按每人2万元标准给予补贴。新引进晋江市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硕士分别享受每人11万元、5万元的生活补贴。个人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部分予以补助,每人每月不超过600元,最多发放24个月。同时,对在校生及毕业后5年内大中专毕业生自主创业的,给予最高额度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及最长2年的贷款贴息。

有关求职方面,依托三创园等储备一批满足拎包入住条件的人才公寓、床位,对来(留)晋求职的非晋籍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可凭毕业证申请享受最长1个月的免费住宿;动态储备5000个以上优质就业岗位,适时通过聚才网、侨乡人才网等平台发布。每年募集不少于1800个实习岗位,吸引不少于500名大学生实(见)习;本地高校教师每引荐1名毕业年度毕业生首次在晋江市用人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满6个月的,按每名学生400元标准给予对应教师个人奖励。

有关企业用人方面,对晋江市企业与晋江市以外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开展订单式或“冠名班”培养技能人才,且同批次培养的毕业生有10名及以上与该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稳定用工6个月以上,且按规定缴纳社保的,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高校毕业生首次来晋就业的(在晋江市企业就业满1个月以上,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1个月以上职工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按照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机构奖励。(扫描二维码查看具体政策措施。)

版权所有 ©2020 福建日报 fjdaily.com 闽ICP备15008128号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