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b版:本地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异地协作 群众就近申请法律援助

本报讯 (记者 沈茜 通讯员 苏俊凉) 近日,晋江市法律援助中心办理了一起法律援助异地协作案件,帮助本该在泉州申请法律援助的李某在晋江就完成申请。事后,李某对法律援助中心表示感谢。

此前,受援人李某工伤纠纷一案在仲裁和一审阶段都由晋江市法律援助中心给予法律援助。案件判决后,她所在的公司对判决结果表示不服,向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李某想再次申请法律援助,但不知道晋江这边是否还能受理她的案件。于是,李某再次来到晋江市法律援助中心告知这一情况。

晋江市法律援助中心窗口人员接待了李某,在了解情况后,告知李某其案件现应向泉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提出申请,但根据异地受理协作机制,其可直接在晋江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由晋江市法律援助中心代为受理,再将案件转交泉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办理。目前,该案件已由泉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为其办理。

近年来,晋江市法律援助中心进一步优化法律援助便民、利民举措,开展法律援助异地协作,主动联系对接异地法律援助机构,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异地受理协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了法律援助便民服务,解决了群众异地申请法律援助办事难、办事慢等问题。”晋江市法律援助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去年初以来,晋江市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异地法律援助5起,实现了“让群众少跑路,让数据多跑路”的便民服务模式,让群众申请法律援助真正实现就近可办、一次办好。

版权所有 ©2020 福建日报 fjdaily.com 闽ICP备15008128号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