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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17个困难行业和部分中小微企业

晋江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保费政策实施范围

本报讯 (记者 李玲玲) 昨日,记者从晋江市人社局获悉,根据上级相关政策精神,晋江市阶段性缓缴养老、工伤、失业等三项社保费政策,从原来的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扩大至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等17个困难行业,以及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

据介绍,此次新增17个特难行业主要以产业链供应链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制造业企业为重点,包括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纺织服装、服饰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社会工作,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文化艺术业,体育行业,娱乐业。“这些行业所属的、2022年申请缓缴前出现1个月以上(含1个月)亏损的困难企业,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晋江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部分企业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缓缴费款所属期为2022年6月至12月,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缓缴费款所属期为2022年6月至2023年5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同时,2022年被列入疫情中高风险区及被纳入封控管控防范区等封闭管理区,并且2022年申请缓缴前出现1个月以上(含1个月)亏损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也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执行)。三项社保费缓缴费款所属期为2022年6月至12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此外,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费款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2022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3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需要提醒的是,新申请缓缴的5个特困行业所属企业和17个缓缴扩围行业所属困难企业,需要统一填写《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确认表(新版)》;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需要填写《疫情管控区域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确认表》,交由晋江市社保中心统一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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