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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住房公积金再出新政

首套首付降至20% 二套首付降至30%

本报讯 (记者 陈青松) 继5月份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之后,昨天,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再次出台阶段性支持政策。根据新政,职工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0%。另外,提高二孩或三孩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夫妻双方均缴交住房公积金的,最高可贷款90万元。

此次新政包括三个方面:其一,降低贷款首付比例。职工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0%;职工家庭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其二,提高二孩或三孩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生育、抚养两个及以上子女的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符合其他贷款申请条件的,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在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另加10万元。其三,提高租房提取额度。职工家庭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商品住房的,租房提取额度由每月600元提高至800元。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政策调整自6月23日起施行,其中,降低贷款首付比例政策执行至12月31日止。

该管理委员会表示,出台新政旨在进一步减轻缴存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资金压力,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

“按照新政,职工家庭不管是购买首套还是二套,首付压力都大大减轻了。”地产业界人士表示,新政之前,职工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房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职工家庭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公积金贷款利率按同期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

另外,新政加大了二孩或三孩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支持力度。按照新政,二孩或三孩家庭夫妻双方均缴交住房公积金的,最高可贷款90万元;单方缴交住房公积金的,最高可贷款60万元。

据悉,这是一个多月来,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二次对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调整。5月10日,该管理委员会下发通知,允许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并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夫妻双方均缴交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80万元;单方缴交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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