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朱艳 通讯员 张丹娜 钟培源) “新规进一步优化政策,更好地保护了夫妻双方的利益。”昨日,晋江市交警大队车管中队相关负责人说,夫妻变更业务不可代,需双方共同到现场办理。
据悉,5月1日起实施的《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公安部修改了《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其中关于夫妻变更业务也做了进一步完善:修订后,必须满足婚姻关系存续期满一年且经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的,即夫妻双方都必须到场,方可以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晋江市交警大队车管中队相关负责人解释:夫妻变更业务是变更登记中的一种,指夫妻之间发生车辆所有人变更,向登记地车管所申请变更登记,不用购买二手车交易发票,不需要办理过户手续,只需双方携带各自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共同到车管所办理变更登记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