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林小杰) 为进一步严厉打击偷私渡、海上非法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防范海上疫情输入,4日,晋江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58号通告。
通告呼吁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监督,对偷私渡、海上非法交易等行为进行举报,24小时举报电话为110。举报内容经查实的将予以奖励,同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对窝藏、包庇、帮助违法犯罪分子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威胁、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从严惩处。
记者了解到,举报偷私渡活动、海上非法交易线索,将给予举报人(单位)一次性奖励(以人民币计算),最高可奖励50万元。具体奖励标准为,每举报1名偷私渡人员,经查实,给予举报人2万元奖励。每举报1艘偷私渡船舶或者车辆,查获偷私渡人员10名以下的,按每人2万元给予举报人奖励;10名以上(含10名)到30名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30名以上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每举报1名偷私渡组织者(俗称“蛇头”)或者接收者,经查实,给予举报人10万元奖励。对提供海上非法交易有效线索并经查实的,根据涉案金额,给予举报人1万至1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