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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发布48号通告 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市场主体予以停业整顿

本报讯 (记者 沈茜) 昨日,晋江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第48号通告,明确将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责任主体予以停业整顿。

通告明确,全市范围内各类市场主体(包括但不仅限于各大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酒店、商超、农贸市场、专业市场、商业楼宇、商业综合体、餐饮单位、中介机构、五小店铺、个体诊所、民营医院、银行、邮政快递、公交客运单位等)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对进入本单位的员工、外来人员(特别是车辆司乘人员)一律严格检查72小时核酸检测证明、健康码、行程码,发现健康码异常或有14天内中高风险地区行程轨迹的人员,要立即报告属地镇(街道)、经济开发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络举报电话请扫描右侧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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