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玲玲) 当前,疫情形势复杂多变,特别是香港疫情正快速发展。昨日,晋江防控办发布通告,即日起,对提供偷私渡活动线索的举报人(单位)给予现金奖励,最高可达50万元。群众如有线索,可拨打举报电话110。
通告明确,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偷越国(边)境,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或协助他人偷越国(边)境,私自容留、藏匿、运送非法入境人员的,将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等严肃追究法律责任;造成新冠肺炎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新冠肺炎确诊患者或疑似患者偷越国(边)境的,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通告鼓励广大市民参与监督,积极对偷私渡行为进行举报,举报内容经查实的将予以奖励。其中,每举报1名偷私渡人员,经查实,给予举报人2万元奖励。每举报1艘偷私渡船舶或者车辆,查获偷私渡人员10名以下的,按每人2万元给予举报人奖励;10名以上(含10名)到30名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30名以上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每举报1名偷私渡组织者(俗称“蛇头”)或者接收者,经查实,给予举报人1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