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沈茜) 近日,晋江市司法局人民调解中心(以下简称“调解中心”)接到一通求助电话。原来,当事人蔡某夫妇与晋江某公司因合同问题产生纠纷,在调解中心进行人民调解。经过调解中心几轮调解,双方达成共识。就在约定签订调解协议日期前一天,蔡某妻子分娩,隔天无法至调解中心当面签署协议。这让蔡某夫妇陷入了两难。
接到求助电话后,调解中心立即安排专职调解员庄茹娟帮助协调,并很快与晋江市医院取得联系。然而,市医院告知,新冠疫情严控期间,除经过核酸检测的陪护家属外,其余人员无法进入病房,因此调解协议签署难以进行。
这可怎么办呢?为了尽快帮助当事人解决这个难题,庄茹娟积极与晋江市医院协商,并得到市医院妇产科护士长施丽泳的大力支持。最后,市医院决定开通“绿色通道”,在产妇身体允许的情况下,可以让产妇至医院会客厅配合签署协议。
隔天上午,调解协议签署如期进行。蔡某及当事另一方公司代表人签署调解协议相应材料后,调解中心四名工作人员驱车前往市医院。在配合市医院做好测体温、查健康码和行程码等防控措施后,在市医院妇产科护士长施丽泳的全程协助和陪同下,蔡某妻子在市医院会客厅如约完成调解协议签字。
彼时,蔡某夫妇和当事另一方公司代表人心中的大石终于落地,对调解中心的高效办事效率和温情服务态度连连称赞并表示感谢,“为了帮助我们解决这件烦心事,你们在特殊情况下特事特办、灵活变通,实在太感谢了!”
“群众有需要,调解有回应。去年以来,晋江市司法局人民调解中心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在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积极探索和创新调解方式,便捷有效地化解群众矛盾,减轻当事人的诉累。”晋江市司法局人民调解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截至2021年11月,全市共化解人民调解案件4622起,其中成功调解4608起,同比上升134.5%,调解面达到100%,调解成功率达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