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朱艳 通讯员 郭小梅 蒋巧玲) 抽完烟,随意将烟蒂扔出车窗,昨日,司机张先生因此收到了一张罚款50元、记2分的罚单。
上午9:37,晋江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在梅岭桂华路自来水灯控执勤时发现,一辆车牌为闽DY7B**的黑色轿车,驾驶室位置飞出了一根烟蒂。民警立即将车拦下,了解情况。司机张先生称,他刚抽完烟,觉得烟蒂在车里不好放,就趁等红绿灯的间隙,顺手扔了出去。
民警对张先生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据相关交通法律法规,对其进行罚款50元、记2分的处罚。收到处罚后,张先生表示,今后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据了解,下一步,晋江交警将采用“线上+线下”模式,加强对“车窗抛物”等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的巡查,并进行曝光和处罚。“希望市民朋友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车窗抛物不仅破坏市容环境,而且还会带来安全隐患。创建安全、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需要你我共同参与。”晋江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