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蔡明宣) 日前,记者从晋江市工信局获悉,福建省工业龙头企业(第三批)申报工作已启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根据通知要求进行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12月8日。
据悉,福建省工业龙头企业,是指在福建省工业相关重点行业领域具有较大规模、较强实力、产业带动作用明显的重点骨干企业,分为现有龙头企业、龙头培育企业两类。
现有龙头企业及龙头培育企业的评估因素主要满足:营收规模大、发展水平高、行动带动性强。相关政策要求各地工信部门及有关省属控股(集团)公司应将福建省工业龙头企业作为日常管理、服务的重点,动态跟踪、掌握龙头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及时协调解决企业提出的困难问题,做好政策宣传、解读、辅导,帮助龙头企业充分了解、享受各级各部门支持企业发展的政策,推动龙头企业持续发展壮大。
此外,如已申报福建省工业龙头企业第一批及第二批的企业无需重复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