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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晋江市 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晋江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定:晋江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12月7日至10日在罗山召开,会期4天。

建议会议议程:

1. 听取和审议晋江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和批准晋江市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批准晋江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3.审查和批准晋江市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批准晋江市2022年预算。

4.听取和审议晋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5.听取和审议晋江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议晋江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7.选举晋江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选举晋江市人民政府市长、副市长;选举晋江市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晋江市人民法院院长;选举晋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举产生晋江市出席泉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

8.决定晋江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的设立及其组成人员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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