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阙杨娜 通讯员 陈耀宗 朱运培) 6岁小男孩罗某在晋江市安平桥公园玩耍时不慎落水,正在附近游玩的洪加欣闻讯迅速跳入水中将其救起。近日,记者从晋江市公安局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洪加欣勇救落水男孩的行为,被确认为“见义勇为”。
今年43岁的洪加欣是南安市石井镇人。今年8月23日下午15时许,他正在安平桥公园附近游玩,听到有人大声呼喊有人落水,便赶紧跑了过去,只见一小男孩在水中挣扎着,身体正慢慢往下沉。洪加欣不顾自身不会游泳,来不及脱掉衣服,便跳入水中,并用右胳膊将其圈住,然后往岸边移动,最后在群众的帮助下,将男孩拉上岸。
经了解,不慎掉入水中的男孩罗某,今年6岁,江西人,被救起后经检查身体正常。在得知洪加欣救人的行为后,晋江市公安局第一时间启动见义勇为确认程序,第一时间展开调查取证。经调查核实,认为洪加欣不顾个人安危、英勇救人的行为值得肯定与学习,根据《福建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第三条规定,决定将其救人行为确认为“见义勇为”。
洪加欣表示,这份荣誉对他是一种激励,更是一种鞭策,今后还会热心做好人好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