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沈茜 通讯员 尤燕玲 陈明辉) 近日,陈埭法庭成功调解一起16名工人追索劳动报酬案件,该案当天立案、当天调解、当天结案。
据了解,被告A公司承包了晋江市陈埭镇某住宅小区的建设项目,并发包给被告B公司进行实际施工。B公司雇佣了原告汪某、王某等16人对该项目的建设垃圾进行清理。后因资金紧缺,B公司未能及时付清16名原告工资,工资款项共计244800元。
由于该批案件涉及民生利益,且人数众多、金额较大,原告方均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不属于劳动仲裁受理范围。陈埭法庭即刻依法启动诉讼绿色通道,简化手续,当场立案,并向原告的法律援助律师了解案情情况。在得知A公司有意分期支付16名原告工资款项的情况下,法庭立即安排一名法官与两名书记员前往被告A公司位于石狮市承包建设的某工地,组织原告与A公司进行现场调解。
承办法官依据相关法律,对涉案双方进行了耐心疏导和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了一致调解方案:由A公司分2期付清16名工人工资,原告方自愿放弃对被告B公司的诉讼请求。
该案调解现场仅用时15分钟,实现了案件快立、快调、快结,既节省了司法资源,也充分保障了工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