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8日晋江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鉴于郭鸿荣已到达退休年龄,晋江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郭鸿荣辞去晋江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报晋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