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晋江“一山”慢行系统景观项目—第四标段(罗裳山至崎山段)项目建设工作顺利推进,决定对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坟墓进行全面迁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迁移范围
涉及罗山街道罗裳社区、青阳街道象山社区和原部队用地,东至世纪大道,南至现状山林地、晋兴地块,西至在建西环路、部队用地,北至梅岭路、部队用地,具体范围以项目用地红线图为准。
二、迁移时间
该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坟墓属主请于2021年10月20日前自行将骨灰移至合法公墓或市、镇街、社区骨灰堂。逾期未迁移者,将视为无主坟墓统一处理。
三、迁移登记
坟墓属主应于2021年10月20日前至坟墓属地联系办理坟墓迁移登记补偿手续。
特此通告!
晋江市林业和园林绿化局
2021年9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