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沈茜) 为进一步切实解决散养畜禽养殖污染问题,持续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前日,晋江市正式印发《加强三级乡村振兴试点村畜禽散养行为规范和疫病防控实施方案》,决定在74个(省、市、县)乡村振兴试点村和实绩突出村先行规范畜禽散养行为和疫病防控工作之后进行全市推行。
本次治理对象为全市散养户,具体标准为:生猪存栏<250头,奶牛存栏<100头,蛋鸡存栏<10000只,蛋鸭存栏<2000只,兔存栏<2000只;肉鸡年出栏<50000只,肉鸭年出栏<2000只,鹅年出栏<2000只,肉牛年出栏<100头,羊年出栏<500只。同时,确定金井镇溜江村、永和镇旦厝村、磁灶镇大埔村、紫帽镇紫星村、内坑镇长埔村、金井镇三坑村等6个村作为畜禽规范养殖整改试点村。
治理将以全市城市建成区、镇区建成区、饮用水源保护区、重点流域及21条小流域水面及流域两侧蓝线范围,重要场所(包含学校、医院、体育场)周边区域,县(市)级及以上划定的工业区(开发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保护的区域(包括草庵、安平桥等文物、古迹保护区)为重点,开展散养户养殖污染综合治理,坚持重点突破和面源治理相结合,建立镇、部门联动监管机制,合力推进散养畜禽污染整治。
晋江市农业农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该方案的出台,旨在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生态文明为目标,全面推进畜禽散养户规范化管理,确保农村生态环保工作取得实效。
据悉,今年以来,晋江市农业农村局组织19个镇街对辖区内畜禽养殖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对各村(社区)的畜禽养殖品种、数量、户数等实行台账式管理。此外,加强常态化巡查,对不适合养殖的区域,取缔和关闭养殖户9家,不定期对九十九溪等重点流域周边畜禽散养户进行排查,及时将巡查情况告知属地镇街。截至目前,共开展巡查6次,出动人员276人次,发出函告7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