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曾舟萍 实习生 李怡) “各位企业家朋友: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防治法’)已修订,于2020年9月1日起实施,对企业的环境保护责任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处罚力度大幅提高,望各位企业家高度重视生态环保工作,严格遵守。”近日,晋江市池店镇发出《致企业的一封公开信》,将常见的环境违法行为和法律后果以公开信方式告知企业。
据悉,公开信详细列出了“防治法”中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四十条、第一百〇二条、第一百〇三条的内容,提醒企业严格履行环境保护的法定义务和主体责任,确保依法生产经营,共建共享美丽池店。
“我们先在企业较为密集的池店村进行试点发放公开信,再通过网格等形式,向其他村的企业开展宣传。”池店镇相关负责人说,近期,池店镇仍然发现有企业随意倾倒工业垃圾,不仅严重影响池店的人居环境,也带来了安全隐患。
据悉,接下来,池店镇将继续加强辖区工业垃圾的管理、处置工作,工业垃圾一律不允许落地出厂,同时通过宣传栏、微信群、进村入企等形式,把工业垃圾不乱倾倒、不乱处置等要求,宣传进每一家企业。另外,若群众发现随意倾倒工业垃圾行为可向综合执法队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