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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农业农村局与晋江海事处建立海上交通安全执法合作会商机制

本报讯 (记者 沈茜 通讯员 康建富) 13日上午,晋江市农业农村局与晋江海事处签订合作协议,通过建立海上交通安全执法合作会商机制,进一步加强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安全风险防控工作。

协议本着双方共享发展、优势互补、积极配合、讲求实效的原则,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建立了“安全会商、联合执法、信息互通”三项制度,明确了“加强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协调推进渔船完善硬件配备、加强海上联合执法协同协作、联合做好商渔碰撞事故调查、联合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及时高效处置海上突发事件、联合化解商渔矛盾纠纷、强化从业人员资质管控和培训”八个方面合作内容,为下一步共同做好水上运输和渔业船舶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构建平安海域,打下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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