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10日晋江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根据郭培源的辞呈,晋江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定:
接受郭培源辞去晋江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晋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