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获悉,招商银行日前发布“关于调整公司客户购买理财产品风险测评覆盖范围的通告”称,根据《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销售机构应当对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评估,确定其风险承受能力。为切实履行对投资者适当性的管理义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该行将对公司客户风险评估系统功能进行调整。
据了解,招商银行新版公司客户风险评估功能将于2021年8月5日正式上线,迭代后所有公司客户(不含银行、证券、保险、基金、信托、金融租赁等同业金融机构)在该行企业网银、企业App及营业网点认购该行发行的理财产品须具有有效的风险测评结果。新功能上线后,风险测评结果过期或未做过风险测评客户须及时进行风险测评。新功能上线前已生效且未到期的风险测评结果仍然有效,不随新系统上线而失效。
招商银行也表示,本次调整系该行对公司客户购买理财产品风险测评覆盖范围的变更,不改变客户此前购买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