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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司法局 晋江市人民法院 晋江市公安局 关于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的公告

晋江市人民法院 晋江市公安局

关于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关于福建省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指导意见》和市法院审判工作需要,现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名额

选任人民陪审员60名。

二、选任条件

(一)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满二十八周岁;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下列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2.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3.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6.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

(四)其他要求

人民陪审员任期为五年,一般不得连任。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不得超过两次,不得同时在两个以上的基层人民法院担任人民陪审员。

三、人民陪审员权利和义务

1.公民有依法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权利和义务。人民陪审员依法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同法官有同等权利。

2.人民陪审员依法享有参加审判活动、独立发表意见、获得履职保障等权利。人民陪审员应当忠实履行审判职责,保守审判秘密,注重司法礼仪,维护司法形象。

3.人民陪审员依法参加审判活动,受法律保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保障人民陪审员履行审判职责。人民陪审员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依法保障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

四、选任方式

按照随机抽选和个人申请、组织推荐两种方式进行。其中随机抽选方式选任48人;个人申请、组织推荐方式选任12人。

五、选任程序及相关事项

(一)产生候选人

1.随机抽选类型。市司法局会同市法院、市公安局从符合条件的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选拟任命人民陪审员数的10倍以上人员,作为人民陪审员初步候选人。组织对候选人进行电话征询意见并告知人民陪审员的权利和义务。经公民个人同意后,按要求进行报名登记。

2.组织推荐类型。公民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人民团体在征得公民本人同意后,向市司法局(四楼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市法院(十楼人民陪审员办公室)提出申请、提出推荐意见,进行报名登记。

3.个人申请类型。符合人民陪审员任职条件的公民个人可以到市司法局、市法院(地址同上)提出申请,征得所在单位或村、社区评价意见后,进行报名登记。

组织推荐和个人申请的日期为2021年9月2日至9月12日止。

4.候选人应提供的资料。所有类型候选人报名登记时须提供6项材料:①公民身份证、户口簿等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两份,②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③近期免冠1寸彩照两张,④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⑤填写《人民陪审员候选人个人事项承诺表》(附件1)。

⑥随机抽选类型:填写《人民陪审员随机抽选类型候选人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

组织推荐类型:填写《人民陪审员组织推荐类型候选人推荐表》(附件3),一式两份。

个人申请类型:填写《人民陪审员个人自荐类型候选人申请表》(附件4),一式两份。

以上表格可自行在市司法局、市法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晋江经济报》当日公告、推文中扫二维码下载,也可到晋江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市法院人民陪审员办公室领取。

(二)资格审查

市司法局会同市法院、市公安局,对人民陪审员候选人依法开展资格审查工作。

(三)确定人选和公示

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名单中第二次随机抽选确定最终人民陪审员拟任命人选。组织推荐或个人申请人数若超过拟选任人数的,在通过资格审查的被推荐人和申请人中随机抽选确定拟任命人选;若人数不足拟选任人数的,通过资格审查的被推荐人和申请人全部确定。上述人选确定后,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四)提请任命和就职宣誓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民陪审员人选,由市法院院长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市法院会同司法局组织新任人民陪审员公开进行就职宣誓和培训事宜。

本公告有效期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其他未尽事宜,由市司法局、市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联系方式:

晋江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晋江市梅岭街道新华街302号),联系人:小许,电话:82668010

晋江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办公室(晋江市青阳街道崇德路38号),联系人:小李,电话:82033321

附件:1.《人民陪审员候选人个人事项承诺表》

2.《人民陪审员随机抽选类型候选人登记表》

3.《人民陪审员组织推荐类型候选人推荐表》

4.《人民陪审员个人自荐类型候选人申请表》

2021年8月2日

附件相关表格请扫码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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