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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6项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被罚449万

本报讯 记者近日从银保监会官网获悉,因多项违规收费问题,银保监会日前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做出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和相关审慎经营规则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三条,邮储银行被没收违法所得11.401116万元, 罚款437.677425万元,罚没合计449.078541万元。同时,时任邮储银行个人金融部总经理刘志军因对邮储银行的信息系统免收客户唯一账户年费和小额账户管理费功能在开发、投产、维护等方面存在缺陷及不足负有责任,邮储银行个人金融部总经理刘鑫因对邮储银行向监管机构报送材料内容与事实不符负有责任,均被处以警告处分。

罚单显示,邮储银行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违规向部分客户收取唯一账户年费和小额账户管理费;未经客户同意违规办理短信收费业务;信息系统相关功能在开发、投产、维护、后评估等方面存在缺陷及不足;向监管机构报送材料内容不实;未在监管要求时限内报送材料;未按监管要求提供保存业务办理相关凭证等。

以“违规向部分客户收取唯一账户年费和小额账户管理费”为例,早在2017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中国银监会就曾发布《关于取消和暂停商业银行部分基础金融服务收费的通知》,要求各商业银行应继续按照现行政策规定,根据客户申请,对其指定的一个本行账户(不含信用卡、贵宾账户)免收年费和账户管理费(含小额账户管理费)。各商业银行应通过其网站、手机App、营业网点公示栏等渠道,以及在为客户办理业务时,主动告知提示客户申请指定免费账户。客户未申请的,商业银行应主动对其在本行开立的唯一账户(不含信用卡、贵宾账户)免收年费和账户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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