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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银行发布公告

明令禁止为虚拟货币提供服务

虚拟货币监管再升级

近年来,以比特币为代表的虚拟货币炒作持续火热。但今年5月份以来,伴随监管的升级,虚拟货币开启了一轮“急刹”。

21日,又有多家银行发表声明,禁止使用该行服务用于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交易,持续开展对虚拟货币交易的打击治理行动。业内人士也表示,虚拟货币无真实价值支撑,价格极易被操纵,相关投机交易活动存在虚假资产风险、经营失败风险、投资炒作风险等多重风险。广大消费者应增强风险意识,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不参与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谨防个人财产及权益受损。要珍惜个人银行账户,不用于虚拟货币账户充值和提现、购买和销售相关交易充值码以及划转相关交易资金等活动,防止违法使用和个人信息泄露。

“我行坚决不开展、不参与任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业务活动,禁止涉及虚拟货币交易客户准入,并将对客户及资金交易加大排查和监测力度。一经发现相关行为,将立即采取暂停账户交易、终止客户关系等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日前,农业银行一则“关于禁止使用我行服务用于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交易的声明”的公告再度吸引了诸多关注。

农业银行表示,将严格落实国家有关监管要求,恪守行业自律承诺,坚决打击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任何机构及个人不得使用我行账户、产品、服务等进行代币发行融资以及虚拟货币交易。

紧随其后,包括工商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兴业银行和支付宝等,也相继发布了类似公告,直指虚拟货币的交易风险。

5月份,中信银行就率先打响了加强对虚拟货币监管的第一枪。中信银行发布公告称,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将该行账户用于比特币、莱特币等的交易资金充值及提现、购买及销售相关交易充值码等活动,不得通过该行账户划转相关交易资金。中信银行表示,此举是为保护社会公众的财产权益,维护人民币的法定货币地位,防范洗钱风险。

事实上,早在2014年,多家银行就曾对虚拟货币交易开启了“监管模式”。2013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联合下发通知,要求金融机构和支付机构不得开展比特币相关业务。2014年4月,招商银行宣布将禁止其账户交易比特币、轻币和其他“数字货币”。随后,华夏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光大银行、平安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交通银行、民生银行等13家银行在短时间内就发布了类似公告,严格控制虚拟货币的交易。

“此次再度重申,对于虚拟货币交易过火的现象,将起到很好的降温作用。”业内人士认为。

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

在严控虚拟货币交易炒作的背后,正是虚拟货币潜藏的各种风险。

此前,央行等多部门曾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其指出,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扰乱经济金融正常秩序,滋生非法跨境转移资产、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风险,严重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各银行和支付机构不得为相关活动提供账户开立、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产品或服务。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也联合发布公告表示,虚拟货币不是真正的货币,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公告要求,金融机构、支付机构等不得开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业务。

目前,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及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业务、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价服务、代币发行融资以及虚拟货币衍生品交易等相关交易活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并涉嫌非法集资、非法发行证券、非法发售代币票券等犯罪活动。

“虚拟货币无真实价值支撑,价格极易被操纵,相关投机交易活动存在虚假资产风险、经营失败风险、投资炒作风险等多重风险。从我国现有司法实践看,虚拟货币交易合同不受法律保护,投资交易造成的后果和引发的损失由相关方自行承担。”业内人士也提醒,消费者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谨防财产和权益损失,广大消费者要增强风险意识,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不参与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谨防个人财产及权益受损。要珍惜个人银行账户,不用于虚拟货币账户充值和提现、购买和销售相关交易充值码以及划转相关交易资金等活动,防止违法使用和个人信息泄露。

多家银行在公告中也表示,客户应高度警惕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的风险,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谨防上当受骗。若发现上述有关行为,可拨打客户服务热线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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