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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开展住建行业中介机构专项整治

买卖二手房这些坑不要踩

本报讯 这几年,随着晋江二手房交易增多,市场乱象也时有发生,个别中介发布虚假信息、炒作“学区房”等,导致一些业主和买主上当受骗,深受其害。记者获悉,日前,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2021年泉州市住建行业中介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整治方案》),决定在全市住建行业中介机构开展专项整治。

据了解,此次整治对象为全市范围八类住建行业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具体为:(一)施工图审查机构:重点整治业主投诉的施工图审查机构超时限审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后仍然质量较差等行为。(二)工程造价咨询机构:重点整治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编制质量差等行为。(三)住建行业招标代理机构:重点整治招标代理成果文件编制质量差、招标设置“量体裁衣”条款等行为。(四)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点整治不符合法定资质标准要求、检测记录不完善、质量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等行为。(五)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重点整治不符合法定资质标准等要求、鉴定行为不规范、质量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等行为。(六)房地产经纪机构:重点整治囤积房源、哄抬房价、发布虚假信息、炒作“学区房”、逃避交易资金监管以及低价买入(承租)高价卖出(出租)房源等行为。(七)房地产估价机构:重点整治不符合分支机构设立条件擅自设立分支机构、迎合委托人要求高估或低估、估价师未到场查勘、估价师“挂证”等行为。(八)房屋征收服务机构:重点整治采取不正当竞争方式承揽业务等行为。

《整治方案》主要任务包括,严厉整治中介市场乱象。要加强中介市场检查,加大案件查处力度,确保中介机构服务耗时长、收费高、质量差等乱象按时保质整改到位,切实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对整治情况不佳的机构予以约谈并增加检查频次,对存在拒不整改、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严重损害人民利益等情形的机构依法依规予以查处。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做好案件查处、处罚信息的沟通和交流。加强中介机构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一是公布一批信用良好的企业,提供行政许可便利措施,在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中优化检查频次,向社会服务对象进行排名推荐或在承接政府性投资项目上给予优先或优待。二是对信用不佳的企业,提高检查频次,对失信企业依法依规予以失信约束措施。三是加强联合惩戒,对接相关部门,对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予以联合惩戒,规范严重失信主体认定,及时将严重失信主体报至泉州市信用办。

按照工作部署,此次专项整治活动6月16日至7月5日为自查自纠阶段,7月6日至12月15日为清理规范阶段。《整治方案》要求,各中介机构监管科室、单位和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立足各自职能,突出重点、点面结合,全面开展住建市场中介机构专项治理,通过“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检查、投诉举报问题核查等方式,发现一批、曝光一批、撤销一批、查处一批、规范一批中介机构突出问题,有效净化中介市场秩序。

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以提升营商环境为目标,全面整治住建行业中介机构服务耗时长、收费高、质量差等突出问题,提高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服务水平,健全信用体系建设,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形成良好的市场氛围,为住建行业中介机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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