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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文明办确认 晋江市保留“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

晋江经济报联合晋江团市委、晋江市文明办共同举办的“为高温下的劳动者送清凉”活动,清凉晋江城。(资料图) 本报记者 董严军 摄

本报讯 (记者 董瑞婷) 16日,中央文明办确认晋江市保留“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消息传来,晋江广大市民奔走相告。“晋江经济报”官方微信相关推文当日下午4时许发布后,截至16日晚10时许,阅读量已达3.7万人次,点赞、在看数量各达数百个。

文明城市创建的出发点在于人民,受益者也是人民。中央文明办“3·19”反馈会指出:晋江“城市环境整体比较干净整洁,城市管理秩序提升有效,城市服务设施较为完善”。自去年11月以来,晋江市大力整治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和背街小巷,开展老旧小区改造,规整杂乱无章的架空线缆,对路边停车和摊贩经营实行画线归位,修补破损路面……这一系列措施得到市民点赞。

对于保留“全国文明城市”这一荣誉称号,晋江市文明办的工作人员感受颇深:“广大干部群众付出了艰辛的努力,我们要珍惜荣誉,继续前行,擦亮‘全国文明城市’这块金字招牌。”

据了解,全国文明城市每三年评选表彰一届。在三年创建周期内,已经获得“全国文明城市”称号的城市每年都将接受中央文明办以暗访形式开展的年度复查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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