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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城镇职工 医保缴费基数7月起调整

本报讯 (记者 李玲玲) 昨日,记者从泉州市医保局晋江分局获悉,7月1日起,晋江市城镇职工医保缴费基数将迎来新一轮调整。

据悉,去年7月起,晋江市城镇职工基本医保缴费基数的每月最低缴费基数为3488.4元、最高缴费基数为17442元。根据《福建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2021年职工医保缴费上下限基数的通知》精神,按照福建省统计部门提供的2020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73517元计算,确定2021年我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18379元,下限为3676元,从2021年7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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