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改善全市人居环境,提升城市主次干道景观,消除临时搭盖建筑质量与消防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福建省违法建设处置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决定即日起至2021年5月28日开展全市临时搭盖大整治集中攻坚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次整治对象为:全市未经规划建设审批、无资质设计施工、存在建筑质量和消防安全隐患的临时搭盖。重点整治作为生产经营、仓储场所、废品收购站、出租房或位于主次干道两侧的临时搭盖。
二、凡是未取得规划建设手续的临时搭盖,任何个人、单位、企业都不得动工建设;正在施工建设的,一律停止施工,自行拆除各类建(构)筑物及设施。
三、所有未取得规划建设手续、存在建筑质量或消防安全隐患的临时搭盖的单位和个人,一律自行拆除各类建(构)筑物及设施。
四、所有取得规划建设手续、但存在建筑质量或消防安全隐患的临时搭盖或钢结构建筑,一律停止使用,整改消除隐患。
五、上述情形凡是逾期未整改或自行拆除的临时搭盖,所在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将依法依规组织拆除整治。
六、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此次行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对阻碍、干扰本次公务行动的,视情节轻重,由公安机关予以严肃处理。
特此通告。
晋江市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