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_李玲玲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晋江市人社局获悉,日前,省人社厅印发《关于认定厦门市思明区等4个综合试验区为“福建省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的通知》,晋江市成为首批“福建省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之一。此次获评的还有厦门市思明区、湖里区和石狮市。
据悉,近年来,晋江市按照国家和省工作部署,在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指导下,积极开展省市共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建设,在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共建共治共享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