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_朱艳
通讯员_肖金宝 蒋巧玲 文图
本报讯 日前,两名男子酒后驾车先后被晋江交警龙湖中队查获。让民警疑惑的是,这两名男子驾驶的车辆牌号竟还是一样的。
当日23时8分,晋江交警大队龙湖中队民警在同心路路段开展夜查行动时,粘某驾驶一辆车牌号为闽CHY621的摩托车驶来。民警对其例行检查时,发现粘某满身酒气。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粘某酒精含量为50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23时18分,民警在同一卡点,竟然又发现了一辆车牌号为闽CHY621的摩托车。经测试,驾驶员邹某酒精含量为40mg/100ml,也是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两辆车同一车牌,这是什么情况?通过核查,民警发现这两人驾驶的车辆牌号竟然都是套用他人车辆的。而粘某、邹某还都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粘某还曾于2014年在晋江市深沪镇东山村路段,因醉酒后驾驶一辆无牌二轮摩托车被晋江交警当场查获。
民警现场立即对违法车辆进行了扣留,并对两个驾驶人依法处罚。粘某无证、套牌、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处予3300元罚款,并处拘留。邹某准驾不符、套牌、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处予3300元罚款,记36分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