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朱艳) 为切实加强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严防火灾事故发生,近期,晋江市人民政府发布清明节期间森林禁火令。根据通告,晋江全市森林防火区自2026年3月24日起至4月15日全面禁止野外用火。
禁火期间,严禁携带火种上山,严禁野炊、烧烤,严禁吸烟、乱丢烟头,严禁烧荒、烧灰积肥、烧田埂草、焚烧废弃物、炼山造林等生产性用火,严禁点烛、烧香、燃放烟花爆竹。通告明确,对违反禁火令者,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等法律法规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