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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后”青年勇救落水孩童 被认定为“见义勇为”

本报讯 (记者 林小杰 通讯员 庄凌龙 张金坛) “眼睁睁看着一条鲜活的生命从眼前消失,我做不到!”15日下午,晋江市公安局见义勇为行为确认证书颁发仪式现场,刚刚被认定为“见义勇为”的聂才智对记者说。

3月8日下午3时许,晋江滨江商务区中央公园内发生惊险一幕:一男童不慎落入公园景观湖,生命危在旦夕。此时,聂才智与三名同伴正在公园散步,突然听到远处传来呼救声。“我们跑过去时,孩子已经漂到湖中央,脸朝下浮在水面一动不动。”聂才智回忆,落水男童的姐姐着急地在湖边呼救,但当时公园内多为老人,无人具备救援能力。尽管仅掌握基础游泳技能,聂才智仍毫不犹豫跳入水中,凭借小学时学会的简单泳技,将男童拖回岸边。

上岸后,聂才智与同伴迅速展开急救接力——一人拨打120急救电话,一人联系男童家属,另一名具备急救知识的同伴立即实施心肺复苏。“孩子吐出积水后,逐渐恢复了呼吸。那一刻,我们所有人都松了一口气。”聂才智说。

随后,男童被第一时间送至医院救治。由于抢救及时,男童并无大碍。

事发后,晋江市公安局立即启动见义勇为确认程序。经过收集视频、调取笔录等取证工作,根据《福建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第三条的规定,晋江市公安局将聂才智的行为确认为“见义勇为”。

面对赞誉,这位“95后”青年表现得十分谦逊:“当时没想那么多,只觉得不能眼睁睁看着孩子出事。事后回想起来,心里还是有点后怕的。但那是一条鲜活的生命,总不能袖手旁观,必须得试一试!”

聂才智同时提醒公众,见义勇为须量力而行,“希望大家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积极伸出援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