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茂霖) 为进一步加强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工作,17日,晋江市城管理局组织执法人员在中心城区开展餐饮油烟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各餐饮商家油烟净化器安装情况和油烟净化设备是否正常运行。
“今天我们共检测了7家餐饮店,对其油烟排放进行专业检测,检测结果预计下周四出来,我们将持续开展餐饮油烟整治工作,逐步建立常态管理监管机制。”晋江市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记者了解到,根据《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五十条规定,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